为切实保护天然水域渔业资源,实现渔业生产可持续发展,2月1日至4月30日,我市境内天然水域实行春季禁渔,将禁止一切捕捞等活动。昨日,市水务局联合大安、自流井区水务局对城区河段进行了春季禁渔执法检查,对收缴的非法捕鱼网具进行集中销毁,坚决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禁渔三个月
天然水域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记者从市水务局获悉,今年春季禁渔的内容包括在天然水域禁止所有捕捞作业、游钓和水禽放养;对江河、水产品市场、餐馆饭店、码头等进行监督检查,严禁销售、收购、经营非法捕捞的渔获物和省外天然野生鱼类;依法查处电、炸、毒鱼等违法行为和非法生产经销电、炸、毒鱼渔具企业、商店等。
按照省水利厅要求,我市各区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将加强对重要鱼类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及交界水域的执法检查,通过与公安、工商、环保、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天然水域、渔港码头、水产品市场、涉渔餐馆等的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禁渔期违法捕捞、运输、经营野生鱼类的行为。
水涯居码头
30米长地笼网大鱼小虾“通吃”
昨日,执法人员沿着釜溪河城区河段进行了巡查,发现仍有顶风捕鱼者。只见沿河两岸均埋有地笼网、刺网等渔具,河面上还漂浮着五颜六色的浮标,清晰可见。
在沙湾河段,一副地笼网引起了执法人员的注意,他们试图利用自制工具——一根长约几米、尾端有倒钩的绳子将地笼网打捞上岸,可是这副网实在太长,大约有二三十米,实在不好打捞,无奈只好暂时放弃,准备利用其它工具进行打捞。
沿着河边一路向前,在水涯居码头,执法人员再次发现了非法捕鱼工具。将带钩的绳子一扔下水,一张地笼网就缓缓浮出水面,并散发出阵阵恶臭。据目测,这张网大约有30米长,里面还有几条活蹦乱跳的鱼、龙虾以及一大堆小虾。执法人员赶紧将其放生,将渔网收缴并进行销毁。
“这是一种杀伤力极强的捕捞渔具,只进不出,不论鱼虾大小,全部通吃,对渔业资源的破坏性极大。”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埋在河里最常见的就是地笼网、刺网等。周围的居民说,沿河两岸都有不少捕鱼网具,他们都是在晚上布网,大清早收网,捕获到的鱼就拿到集市上卖。
加大执法力度
禁渔期已收缴60副非法捕鱼工具
市水务局水产管理科科长朱飞龙告诉记者,春季是鱼儿的产卵期,在这段时间实行禁渔,给鱼儿一个休养生息的机会,使其能正常繁殖,保护和合理利用渔业资源。自2003年我市开展春季禁渔以来,加上近几年的人工增殖放流活动,我市的生态环境已取得了明显效果,釜溪河的水质得到了改善,天然水域的渔业资源得到了可持续增长。
据悉,禁渔期间,我市已开展了几次联合执法行动,收缴了非法捕鱼工具60余副,主要以地笼网为主,并进行了集中销毁。“之前,我们通过多种形式对春季禁渔进行了大量宣传,张贴了标语,发放了宣传资料。”朱飞龙说,接下来,我市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搞好禁渔工作。
■特别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
(一)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从事游钓和水禽放养及扎巢取卵、挖沙采石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销售、收购在禁渔区、禁渔期内捕捞的渔获物,没收非法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可并处相当于实物价值1至5倍的罚款。
(记者 卜一珊)
编辑:范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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