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市运管处全体运政执法人员统一签订《执法承诺书》。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依法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执法。
《执法承诺书》许诺,运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将做到绝不出现“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滥作为”等违法执法行为。上路巡查时,绝不双向查车、不连续上路查车、不设点查车、不追车。自觉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执法,绝不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绝不搞关系执法、人情执法,绝不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的经营活动,绝不为非法营运活动充当“保护伞”。
执法中,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法定程序进行监督检查,做到不按规定着装不执法,不持有效执法证件不执法,执法人员少于两人不执法,绝不违规使用执法专用车及其标志、示警灯。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秉公执法,严肃执法,严格程序,尽职尽责。对违法行为敢于纠正并依法处罚,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绝不乱罚款、乱收费,绝不擅自放行非法营运车辆。
严格执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定标准,绝不擅自改变处罚种类、幅度和违反行政处罚程序,绝不随意降低和提高处罚标准,绝不违法办理罚款年票、月票。执法时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做到仪表整洁,仪容端庄、举止文明、态度诚恳、言语热情,绝不使用讥讽性、歧视性、羞辱性、训斥性、威胁性语言和讲粗话、讲脏话;绝不用冷、硬、横、蛮及其他怠慢、蔑视性态度对待当事人。(记者 刘捷)
编辑:张昊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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