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精神病院从10月1日起取消药品加成(不包括中药饮片)、实行零差率销售至今,患者药品费用支出减少近100万元,门诊病人较此前平均增加11.23%,住院病人平均增加6.34%。
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改革,通过落实政府办医责任、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收付费方式以及加强公立医院成本管理等综合措施和联动政策,破除“以药养医”机制,降低患者医药费用负担。县级公立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收入,按取消药品加成前一年度药品加成额进行核定。对核定的收入减少额,在医院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成本费用消化一部分的基础上,通过财政补助和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并纳入医保报销给予弥补。(谢秀英 记者 王乐乐)
编辑: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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