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四川省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考评小组认真审核,认为富顺县人民检察院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符合省一级标准,同意复查为四川省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一级单位。
2013年10月18日,自贡市档案局局长李伟、自贡市检察院办公室主任陈昔、富顺县档案局局长唐汉英等一行9人组成考评组到富顺县人民检察院复查验收该院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达省一级标准工作。考评小组认真听取了富顺县检察院李小菊副检察长作的自查报告,实地察看了库房建设,审阅了相关材料,逐项评议了考核项,最后,考评小组认为富顺县检察院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符合省一级标准,一致同意复查为四川省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一级单位。会上,自贡市档案局李伟局长充分肯定了富顺县检察院领导班子对综合档案室工作的高度重视,档案室各门类档案业务建设规范、标准,档案信息得到了开发利用,档案管理人员熟悉档案内容,为领导决策、工作查考发挥了积极作用。(许真洪 记者 周孟娟)
编辑: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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