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0月1日起,我市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不包括中药饮片),药品将以零加价形式向患者销售,全市共有13家县级公立医院在此范围。
与药品零加价销售的同时,将建立多渠道补偿机制,通过核定医院减少的收入额、在医院加强内部管理和降低成本费用消化一部分的基础上,通过省、市、县三级财政补助和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给予弥补。
记者了解到,我市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诊查费、护理费价格做如下调整:门(急)诊诊查(中医辨证论治)费上调6元,住院诊查费(中医辨证论治)、Ⅰ、Ⅱ、III级护理、精神疾病护理费上调9元。专家门诊诊查(中医辨证论治)费、门急诊留观诊查费等项目也作相应调整。为充分发挥医保对公立医院改革的支撑保障作用,确保患者费用负担减轻,本次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其中门(急)诊诊查费调增6元全额报销。
“此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是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举措,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与取消药品加成同步实施。”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统筹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方面,将进一步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加强医疗价格监管,强化公立医院内部管理,发挥医保对公立医院改革的支撑保障作用。在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后,市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药品零差率执行前后的医药价格变化情况和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切实降低患者就医费用。(记者 欧亚非)
编辑: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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