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至20日,由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城环资委主任委员何大清带队的执法检查组莅临我市,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华作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参加了视察。市委副书记谭豹、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兴明、副市长未也、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贵君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贡井区旭水河玉米专业合作社、富顺板桥镇柑竹湾村甜橙专业合作社、东湖镇棬坝村养鱼专业合作社、荣县四海养鸡专业合作社及荣县华鑫养兔专业合作社,详细询问了解了合作社管理经营、养殖品种、产业规模、经营运作、疾病预防、发展规划等各方面情况。
记者在20日下午的座谈会上获悉,截至2012年底,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达748个,较法律法规实施当年的15个增加了733个,平均每年增加147个。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9.65万个,其中农民成员9.16万个,带动农户26.98万户,分别占全市农户总数71.53万户的13.5%、37.72%。2012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全年销售农产品总值9.6亿元,实现可分配盈利3003.1万元,其中按交易量(额)返还成员总额994.8万元,二次返利966万元,两次分配达1960.8万元,占可分配盈余的65%。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比当地农民纯收入高30%以上,已成为我市农村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和重要力量。
何大清指出,通过检查,检查组对自贡贯彻实施“两法”的情况十分满意。他强调,自贡强化组织领导,法律法规宣传到位;完善扶持政策,贯彻法规效果突出;强化服务体系,服务管理规范有序;完善运行机制,自身建设保障有力。同时,希望还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扶持力度、资金政策力度、监督力度,推动和加快农村发展。(唐敏 记者 王乐乐)
编辑: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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