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由市食安办牵头组织的自贡市白酒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不仅加强了“小灶酒”的打击力度,而且还加强了对假冒伪劣白酒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净化了白酒市场,确保白酒市场健康发展。
治理“小灶酒” 查处取缔违规商铺3家
针对我市白酒行业中存在的一些问题,5月15日,市食安办组织市经信委、市商务局、自贡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药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对富顺县的白酒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了督查,尤其针对富顺县“小灶酒”现象较为严重的情况,开展了市区县联动综合执法检查。此次检查现场取缔无证无照生产销售“小灶酒”商铺1家,查处无证违规生产“小灶酒”商铺2家。
5月22日,市食安办相关负责人主持召开了自贡市白酒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会议。针对“三无”(无生产许可、无流通许可、无营业执照)“小灶酒”作坊,由工商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予以取缔;针对具有流通许可,但无生产许可进行制造销售的“小灶酒”,由质监部门牵头,相关部门联合予以取缔。在专项行动中,发现“小灶酒”作坊存在非法添加或制假造假违法行为的,由公安部门立案查处。
目前,我市“小灶酒”专项整治工作已在全市范围内全面铺开。
销售假茅台 超市被处罚1.5万元
据悉,在整治行动中,我市商务、工商等部门加强了对假冒伪劣白酒的查处力度。
3月5日,自贡市12312商务投诉举报服务中心接到一消费者投诉称,自贡市家和超市有限责任公司涉嫌销售假冒茅台酒。该消费者称,之前在该超市购买了10瓶茅台酒,疑为假酒,现剩余4瓶。经鉴定,这4瓶茅台酒均为假冒茅台酒。自贡市商务执法支队核实了消费者的购买票据、产品批次号等材料,确认该批茅台酒为该超市销售。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该超市已赔偿消费者4万元。该超市销售假冒商品所得的6800元被没收,并被处以1.5万元罚款。
同时,我市加强了对白酒生产企业的培训,自贡质监局组织全市白酒生产企业进行了集中培训,富顺质监局再次组织全县30家白酒生产企业进行了培训。下一步,市食安办将严格按照白酒专项整治和“小灶酒”专项整治方案,组织开展对各区县和市级相关部门整治情况的专项督查,确保我市白酒专项整治取得实效。(记者 卜一珊)
编辑: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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