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富顺县李桥镇居民王清富实名反映:当地镇政府制造假名单,从上级人社部门“骗领”公益性岗位工资。李桥镇政府相关负责人对此表示,在操作中确实存在不妥,但所有费用均用在了公益性岗位上,没有用作其他。
17日上午,富顺县政府已派出多部门组成的调查组到李桥镇政府开展全面清理核实。经过认真细致的工作,已形成初步调查结论,该事件所涉及资金均用于公益性岗位,无挪用、私分、占有等行为。
镇政府“骗领”公益岗位工资
王清富是富顺县李桥镇的居民,他坦言最开始发现“问题”还是因为一次误读。
今年1月21日,王清富在李桥社区看到一张《2012年度李桥社区场镇卫生费收支情况公示》,其中“支出项”显示,工人工资费用33840元。由于不慎将“工”误看成“2”,王清富当时就觉得很奇怪,“为什么仅两个人就要拿33840元的工资?”为了解开这个谜团,他特意对公示的内容进行了核实。
在核实过程中,虽然证实了自己的误读,但阴差阳错王清富又有了一个新的发现:大概有20多个没有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居民,却都在领取公益性岗位的工资。这是为什么呢?经过进一步证实,王清富了解到,虽然公示上显示这些街坊领了工资,但实际中,他们却表示“一直没有领过一分钱”。
那么,这笔有记载却没有发到人头的公益性岗位工资去哪儿了?执着的王清富决定一问到底。
但调查的过程并不顺利,“从社区到镇政府,没有一个人愿意向我解释。”王清富说,在追问“工资”去向的过程中,他感到阻力很大。整个过程中,他只在富顺县就业局看到了一份名单,其上面标注着领钱人的名单和领取的金额。“具体人数记不清了,但(名单)上面的人我都比较熟悉。”王清富认为,公益性岗位工资是上级主管部门划拨到镇政府的专项资金,通过县财政转到镇一级,“镇政府应该按名单发工资,但是它没有。”
签了字却没有领到钱
记者了解到,2011年的一天,李桥社区的部分居民曾接到社区通知,带上一寸照片、身份证原件和两张复印件去镇政府开会,同时参加会议的有20多个街坊。
据知情人介绍,当天开会“缴了材料还要签字。”会上社区干部拿出一张表格,上面列出了2011年1月—12月的工资,每月550元,还附有与会人员的名字。应社区干部要求,每个人都在上面签了字,但是没有按表上金额得到钱,只领取了10元钱的“开会费”,便散会了。
据了解,2012年和今年,均有未从事公益性岗位的居民应要求到社区,在公益性岗位工资表上签字,但不领钱。其中原由,大家说不清楚。有人说,是镇政府骗领国家专项资金;也有人说,是镇政府把“骗”来的钱发给了实际工作但没资格领钱的人手里。
调查组已经介入调查
记者就此电话采访了李桥镇党委书记程大权,程大权坦言,镇上确实存在骗领公益岗位工资的现象。虽然操作过程有些不当,但所领的工资都全部用于了镇上其他的公益性岗位上。程大权解释说,富顺县就业局核准的李桥镇公益性岗位指标数为34个,包括环卫工、城管协管员、协警员、镇政府办公楼清洁工等岗位。
“由于公益岗位的工资较低,按照相应的标准很难请到人,所以镇上把公益性岗位的工资全部拿回来后,又按照实际情况将资金发给了另一批人,”程大权表示,这些钱全部用于了城乡环境治理,并没有挪作他用。
昨日,记者从富顺县政府新闻办获悉,昨日上午富顺县委、县政府已经责成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相关部门立即抽派专人成立联合调查组,到李桥镇政府开展全面清理核实。经过认真细致的工作,已形成初步调查结论,该事件所涉及资金均用于公益性岗位,无挪用、私分、占有等行为。
初步处理结果如下:
一是通过清理核实,对不按规定安排使用的就业专项资金由李桥镇政府归垫;二是通过清理核实,凡不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予以清退;三是经进一步调查核实,如有违纪违法行为,对相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绝不姑息;四是对全县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目前,此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相关情况将在调查后及时公布,并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处理。
公益性岗位:是指城市公共管理和涉及居民利益的非营利性的服务岗位,包括各级政府投资开发的城市公共管理中的公共设施维护、社区保安、保洁、保绿、停车看管等。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岗位,以及适宜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的其他公益性岗位。
记者 徐昭磊
编辑: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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