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五一”长假的第一天。当市民们选在这个假期外出旅游时,位于富顺县富世镇锁江村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廻澜塔下,却发生了一起惨剧:当天下午4时许,一名14岁女孩在塔上游玩时,不慎从塔上坠落,摔到塔基座的石梯上,当场死亡。对于死亡责任,死者家属认为,当地文物保护单位须对女孩的死亡承担责任;富顺县文物局相关负责人则表示,此次系意外事故,文保单位只负无过错责任。
和同学游玩 不幸坠塔身亡
据肖韵的表哥王强(化名)介绍,死者肖韵(化名)今年14岁,是富顺县某中学初二的学生。“29日中午1点过,吃完午饭后,肖韵给家里说了声要和同学出去玩就出门了。”王强回忆说,不想这一去竟是永别。
家人再次知道肖韵的消息是下午5时许,家里接到学校老师打来的电话,“肖韵出事了。”待肖韵的父母赶到现场时,肖韵还躺在塔下的石梯上,全身多处骨折,120医护人员证实肖韵已经死亡。
王强告诉记者,事后他们得知,当天下午肖韵是和班上的一个男同学以及男同学的表哥一起到廻澜塔游玩,在游玩过程中,肖韵从第四层塔上跌落到塔基座的石台阶上死亡。事发后,警方赶到现场,据民警介绍,经过现场勘查和走访,初步推断肖韵是从古塔的4层跌落死亡,初步确定这是一起意外事故。
据王强介绍,肖韵在家里一直很听话,成绩也很好,特别喜欢弹钢琴,家里对她的期望也很高。王强坦言:乖乖女的突然离世,对家人的打击很大。
王强说,目前,家人只得到警方的调查结果通知,至于表妹坠亡一事该由谁来负责?王强认为,负责管理文物单位的相关部门须承担主要责任,“准备通过诉讼来解决这件事。”
管理员:只负责打扫卫生 不需要负责任
昨日下午2时许,记者来到富顺县富世镇锁江村,廻澜塔就位于该村5组的一座小山坡上。廻澜塔高高矗立在一座围墙内,围墙的前后门已经关闭。前门左右两边分别立有1块石碑,右侧石碑上刻着“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廻澜塔”等字样;来到廻澜塔后门,门上用粉笔字写着“文物重地 谢绝参观 有事请拨打:1580×××××××”。
据一位宋姓婆婆介绍,廻澜塔原名锁江塔,日常对外开放,由一名当地村民管理,主要负责打扫卫生。“认识的都不收(费),对外面的(参观者)收点小钱,一两块钱。”宋婆婆说,这是她的女儿家,她也刚到这里,没有听说女学生坠塔。但宋婆婆肯定的是,廻澜塔对外开放,且有收费行为。
随后,记者按照后门上留下的电话号码拨打过去,一名男子接了电话。男子自称名叫韩尚家,是锁江村5组人。“我在那里住,顺便带着看(管)。”韩先生在电话中告诉记者,锁江塔(廻澜塔)坐落在锁江村5组,一直无人管理,游人随便进出。去年,锁江塔升级为省级文保单位后,韩尚家就帮忙看管,主要负责打扫卫生。
韩尚家称,他看管廻澜塔是经过文管部门允许的,“收费也是文管所知道的。”“没有正式收费(许可),有人愿意给,我就收点,1元、2元,不给也就算了。”韩尚家说,收到的卫生费用来买撮箕和扫把,一个月下来,也收不了多少钱。为了尽到义务,他还私人出钱修葺围墙,装上了木门。
韩尚家回忆,事发当天,他正陪朋友喝茶聊天,不知道3个娃娃是什么时候进入的,更没有收“卫生费”。听到有人喊“快打120”,他才知道出事了。对于此事,韩尚家认为,文管所没有给他工资,他也没有给文管所缴钱。他只是负责打扫卫生,偶尔收点卫生费。因此,他不需要负责任。
文物局:按规定管理文物 只负“无过错责任”
随后,记者电话采访了富顺县文物局相关负责人刘小军。“警方已经认定,是个意外(事故)。按照法律、法理来说,文物局不承担责任;按照现状,也只承担无过错责任,对家属进行安抚。”刘小军说,作为文物管理方,是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来对文物进行管理的。廻澜塔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一直没有对外开放。该文物的日常维护由一位当地村民负责。
刘小军说,上世纪90年代到2010年,廻澜塔院墙内住着村民,长期以来都有一位好心的老头负责打扫卫生,并对参观者收取1元钱卫生费。“韩尚家是去年才接手的。”刘小军称,2010年后,廻澜塔内村民全部搬出,日常维护只有一人进行。2012年,韩尚家得到文物局认可,负责塔内卫生,但介于文物局文保资金有限,其工作属义务劳动。关于收取“卫生费”一事,刘小军称,文物局得知其收费行为,但由于没有执法权,便没有多过问。
“按规定,廻澜塔是不允许进入院坝参观的,但许多群众硬要来,我们也没办法。”刘小军表示,周边许多群众有意愿参观文物,不便阻挡;但上到塔内参观是禁止的,有禁入的提醒标志。之所以没有设立阻拦设施,是因为文物保护相关规定,不允许增设其他设施。刘小军最后表示,文物局是否存在管理上的责任,应由相关机构来认定;如果有,就承担责任。
记者 徐昭磊
编辑: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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