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井法院为进一步方便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的审理和方便群众诉讼,于2010年8月在贡井交警大队设立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和巡回调解室,实行定期定人办公。两年来妥善化解了近200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及时有效地维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今年,贡井法院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针对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当事人法律素质偏低、索赔程序复杂、诉讼成本较高等特点,在加大对诉讼中案件处理力度的同时,不断加强与交警、保险公司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和配合,充分发挥快速化解纠纷、便民利民的作用,力争将此类纠纷解决在诉前。
近期贡井法院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有效地将16件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化解在诉前。此类诉讼案件较去年同期减少了50%,节约了司法资源,实现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尹红梅 记者 缪静
编辑: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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