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井街派出所追回的部分被盗摩托车
龚剑盗窃摩托车时使用的钥匙
去年11月至今年3月间,31岁的桥头镇人龚剑(化名)频频乘后半夜人们熟睡的时候,四处盗窃摩托车,得手后以非常低廉的价格进行变卖。贡井区公安分局贡井街派出所接到报案后,迅速组织警力对案件进行侦破,并于本月14日将犯罪嫌疑人龚剑抓获。
发现:通过网格化管理发现可疑人员
20日,记者在贡井街派出所办案民警处了解到,去年11月开始,摩托车被盗发案率出现增长趋势,之后所里接到了网格化管理信息员反映来的情况,称一名临时居住在辖区内的男子时常骑着摩托车出去卖。
随即办案民警开始对该男子展开了调查,通过调查民警得知,该男子名叫龚剑,今年31岁,是贡井区桥头镇人。几个月前龚剑来到了贡井街辖区内临时居住。“龚剑这个人没有固定职业,平时也游手好闲。”民警在调查中发现,龚剑在摩托车盗窃案中有重大作案嫌疑,并开始对其进行监控。
13日,区公安分局针对摩托车盗窃案发出了情况通报,情况通报发出后,通过一些群众辨认,民警更加确定了盗窃摩托车的犯罪嫌疑人就是龚剑,办案民警于14日在贡井街一广场内将龚剑成功抓获,并在其身上找出了30余把摩托车钥匙。
交代:去年11月至今年3月间作案10余起
审讯中,龚剑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龚剑交代,去年11月至今年3月间,他先后在大安、贡井、汇东、沿滩、威远等地作案10余起,共盗窃摩托车10余辆。
办案民警介绍说,龚剑作案的时间均是选择在后半夜,因为这个时间段是人们睡得最熟的时候,常常不容易被人发现,而他选择的作案目标都是档次较低的摩托车,并且停放在无人看管的地方,这样更容易得手。“龚剑选择好作案目标后,会用随身携带的几十把摩托车钥匙一一进行开锁。”开锁成功后,龚剑便会把摩托车骑至偏僻地段拆除车牌并丢弃。
龚剑还交代,每次作案后,他会来到街上以自己急需用钱为借口,将摩托车以两到三百元的价格进行变卖,而卖车所得也被他挥霍一空。
此外,办案民警还了解到,龚剑于2007年和2010年先后两次因盗窃摩托车被公安机关进行过处理。目前,该案件警方还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
提醒:将车辆停放在有专人看管的停车场内
在此,办案民警特提醒广大车主,在停放车辆时,应将车辆停放在有专人看管的停车场地内,并将车辆锁好。以免被盗案件的再次发生。
熊东 自贡网记者 黄浩
编辑:罗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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