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的工作部署,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切实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大力加强以维护党章为重点的纪律建设,以密切联系群众为重点的作风建设,以完善惩防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以深化“三项建设”活动为重点的队伍自身建设,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一、坚决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大力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严明政治纪律。坚持把党的纪律教育纳入各级党员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和党内各项法规,熟知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切实增强纪律意识。严格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把维护政治纪律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加强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制止、严肃查处,对发生重大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地方和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加强监督检查。围绕市委2013年工作总体要求,加强对实施“两化”互动、统筹城乡发展、建设“五个自贡”、构建区域中心城市等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严把政策落实关、项目建设关、资金管理关、干部履职关,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继续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行重大项目建设签署廉政承诺书制度,探索建立重大项目廉政风险评估机制,实现重大项目建设资金全程监督、动态监管、实时预警,确保投资安全。整合监督资源,改进督查方式,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强化责任落实。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一岗双责”要求,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和办法,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强化考核与评价结果运用,提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执行“一案双查”制度,对不负责任、不抓不管、导致发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大力加强党的作风建设
严肃整治干部作风。扎实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下大力气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督促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切实改进调查研究,坚决纠正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不良风气;大力精简会议活动、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会风;厉行勤俭节约,坚决制止奢侈浪费,严肃整治公款大吃大喝;严格财务管理,严控“三公”经费和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杜绝不合理开支。对顶风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深化机关效能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治理“庸懒散”实施效能问责行动,推动机关效能进一步提升。强化教育培训,大力实施能力素质提升工程,着力增强机关干部的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和工作能力。改进方式方法,大力实施工作作风转变工程,教育和引导各级机关干部察实情、出实招、求实效、促发展。规范政务服务,大力实施政务环境优化工程,在行政机关着力推行标准化管理和标准化服务,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强化效能监察,加大问责力度,集中治理基层行政执法和服务中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现象。
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加大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力度,重点治理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等领域的突出问题。切实纠正教育和医疗领域、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对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公共服务行业服务和收费行为的监督,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的负担。进一步加强对强农惠农资金、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扶贫和救灾救济资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巩固评比表彰、庆典研讨会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成果,加强监管,严格审批,坚决制止和取消增加基层负担、形式重于内容的各类活动。深化政风行风建设,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办好《行风热线》。积极探索建立纪检监察机关远程信访接待系统,及时解决和回应群众诉求。
三、着力提高科学防治腐败的能力和水平,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惩治腐败。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原则,旗帜鲜明地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紧紧抓住权力集中和资金资源密集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肃查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处司法领域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民生领域、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坚决遏制消极腐败滋生蔓延势头,加强领导干部职务消费监管,严肃查处和纠正私设“小金库”、违规收受红包礼金、滥发津补贴等问题;严肃查处机构增编、干部选用中的违纪问题。加大反腐败协调和基层办案力度,创新办案模式,整合办案资源,形成办案合力。充分发挥查案治本功能,认真执行重大案件案发地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重大典型案件内部通报制度,促进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的有效转化。坚持查处与保护相结合,及时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同志澄清是非,保护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注重教育引导。加强对领导干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把培育廉洁价值理念贯穿于党员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的全过程。加强廉政教育基地建设,突出本土特色,充分利用廉政教育和法纪教育基地,以身边的案例警示教育身边的人。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实施廉政文化精品工程,多层次建设廉政文化阵地。加大反腐倡廉宣传力度,健全完善反腐倡廉情况通报和“纪委开放日”制度,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勤政廉政先进典型,曝光典型案例,着力营造反腐倡廉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强化权力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质询函询等制度,完善下一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向上级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制度。严格执行《廉政准则》,深入治理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并适时组织抽查核实。巩固公务用车治理成果,坚决整治特权车。加大党务公开力度,深化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等工作,全面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强对权力集中部门和资金资源密集领域的监督,形成多层面、广领域的监督态势。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司法、舆论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公安、审计、财政、组织人事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立体监督网络。
推进改革创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省委的实施办法,及时分解任务,建立配套制度,切实抓好惩防体系建设第二个“五年规划”在我市的推进。深化“制度+科技+阳光”相结合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构建分岗查险、分险设防、分权制衡、分级预警、分层追责的防控模式,完善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的“三早”预警机制,拓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覆盖面。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平台建设,加大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充分发挥电子监察系统和电子招标系统作用,健全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体系,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确保公共资源的市场化配置。继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始终保持在全省行政审批项目最少、程序最简、时限最短、收费最低。加大反腐倡廉制度落实力度,开展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对制度执行不力的问责机制。
夯实基层基础。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各项规定,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和农村集体“三资”科学监管。以强化城市社区民主监管为重点,全面推进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廉洁从业教育,推进师德师风和医德医风建设。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深入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探索“两新”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途径,完善行业自律机制,防止和纠正违纪违法行为。
四、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活力,大力加强队伍自身建设
深入开展纪检监察机关“三项建设”活动,带头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实践锻炼、工作激励机制,努力改善纪检监察队伍知识结构、经历结构,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牢固树立监督者带头接受监督的意识,正人先正己,坚持内部制约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建立健全提前预防、及时发现、严肃处理的岗位监督机制,确保纪检监察干部规范用权、秉公执纪。大力开展纪检监察系统作风巡察工作,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党性修养和优良作风养成,特别要树立敢抓敢管和求真务实的作风,对各种腐败现象要敢于坚持原则,敢于较真,敢于负责,敢于一抓到底,坚决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形成引领激励的正能量。加大信息技术运用力度,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运行模式和工作机制转变。完善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强化派驻机构管理,加强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绩效考核机制,切实推动工作落实。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健全完善基层监督网络,提高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履职能力,巩固党的执政根基。
编辑: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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