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林剑 记者 欧亚非)记者日前从市发改委获悉,自今年1月1日起,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据了解,我市涉及的取消中央级和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有7项,包括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进网许可标志工本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城市房屋安全鉴定费;财政部门收费票据工本费(中央本级);海关部门ATA单证册调整费,货物行李物品保管费;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税务发票工本费(包括普通发票工本费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工本费);地方外事办公室《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工本费,签注费,《派驻香港澳门身份证明》工本费;船舶停泊费。
免征的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有4项,包括地方外事办因公护照费(含加急费);公安部门户口簿工本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收取的工本费),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工本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户口迁移证、准迁证收取的工本费);国土资源部门石油(天然气)勘查、开采登记费,矿产资源勘查登记费,采矿登记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免征期均自今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
降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检验检疫等部门。个人委托保管人事关系及档案降为10元/份·月,单位委托降为12元/份·月;单位或个人委托单纯存档降为3元/份·月;对两年内未落实工作的大学毕业生,免收期间的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则简化了收费方式,合并了收费项目,降低了收费标准,资源类商品由从价计征改为从量定额收取。此外,降低了已生产药品登记费,对生产企业和医院制剂由每个品种50元降为每个品种30元。
编辑:舒旭晖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