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兵家属领取补助金
自贡网讯(特约记者 陶永寿)“执行地方经济补助政策就是好。”1月24日,军人家属龚峰林,在丹桂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领到了儿子龚旺当兵入伍后的第一笔补助金5877元。
龚峰林居住在自贡市高新区交通苑小区,他的儿子龚旺于2011年12月入伍参军,目前在军队服现役。像龚峰林这样领到经济补助金的义务兵家属,丹桂街有37人,共领走补助金205809元。
丹桂街道办事处武装部武装干事洪祥英告诉记者,从2011年11月1日起,士兵退出现役后,一律不再安置工作,执行地方经济补助。依据来源于2011年10月29日,由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签发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精神。自2011年11月1日起,我市士兵退出现役时,统一执行地方经济补助政策。
当兵两年可获大约6万余元经济补偿
“一个义务兵报效祖国两年,可以获得大约5至6万元左右的经济补偿。”这是记者1月24日从市征兵领导小组了解到的最新消息。
据记者了解,当兵有两方面的效益:一是政治效益。当兵报效祖国光荣,接受锻炼,容易成材,退伍后各单位争相聘请,就业容易,受益于一生。退役士兵在退役1年内可选择免费参加一次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家属与其他群众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就业、入学、救济、贷款优先权。对返乡务农的退役士兵,鼓励通过法定程序积极参与村(社区)“两委”班子选举。企业招录退役士兵应依法签订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企业招录退役士兵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税费减免。党政机关招录公务员、事业单位选聘人员、政法队伍补充基层工作人员时,应在年度招录总指标中安排一定比例,优先招考符合相应学历要求的退役士兵。二是经济帐。退役士兵在部队每服役一年,地方民政部门补助6000元,两年就是12000元;部队每人每年补助义务兵4500元,两年就是9000元;义务兵在部队服役期间,每人每月津贴费大约是500至1000元,两年就是大约1至2万元;当兵兵龄算工龄,地方社保局视为缴费年限,按个人年缴费100%计算,两年大约是11000余元。退役医疗保险,每年420元,两年840元;义务兵在服役期间的优待金,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大约每年5800元,两年11600元。此外还有退伍补助金2000元等等。义务兵服役两年直接经济收入及间接收益大约为6万余元。
编辑:罗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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