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 蒋周德)近日,经富顺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陈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四月,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六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零六月。
1999年10月的一天,富顺县起凤乡村民唐某和邻居李某发生纠纷,李被打伤,用去医疗费900元。当月27日,张某邀约陈某等人去解决唐某不支付李某医药费问题。陈某等人赶到起凤乡找到唐某,持刀及语言威胁,强迫其写了一张金额为7000元的欠条。随后,唐某回家拿了3700元现金给他们。4天后,唐某又交给陈某2000元,张某才同意陈某将欠条退给唐某。
2000年3月17日,张某因认为易某投靠他人而不满,产生报复恶念,按排陈某通知许某、张某某做好打人准备,并给许某带去150元生活费。许某、张某某与陈某到富顺县富世镇某地见面后,陈某安排他们在某茶园等候。当晚8时,陈某看见易某夫妇后,即指使许某、张某某持刀追砍,致使其被砍伤20多处,多处动静脉损伤,于次日凌晨失血性休克死亡。
案发后,张某、许某等同案犯先后归案,均受到了法律惩处,陈某潜逃他乡打工,过着惶惶不可终日的日子。2011年11月下旬,迫于法律的威严,陈某打算投案自首。当月24日下午4时许,陈某被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公安分局民警捉拿归案。
编辑: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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