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购物卡、提货卡、美容卡、会员卡等各种预付卡在便利市民支付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各商家情况参差不齐,市场有待规范。今年11月1日起,《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开始施行。目前,我市已全面启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
我市超市购物卡、洗车卡、美容卡、餐饮消费卡、酒店住宿卡……随着预付式消费的流行,各种各样的预付卡开始频繁出现在市民的生活中。单用途预付卡在商贸流通和居民服务等行业使用日益广泛,对减少现钞使用、便利公众支付、扩大消费等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存在着监管不严、违反财务纪律、缺乏风险防范机制和公款消费、收卡受贿等问题,扰乱了市场秩序,助长了腐败行为。
“我想办理一张面值2000元的购物卡,需要实名登记和身份证不?”“不需要,只用付钱就可以。” 记者在汇东一家商场内,以购卡人的身份咨询预付卡办理情况,工作人员表示既没有金额限制,更无需登记购卡人的有效身份或联系方式。
记者通过采访了解到,目前,我市市场上各种形式的消费卡发售呈现一种无序状态,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违规滥发卡情况较普遍。少数服务企业出售消费卡后卷款逃跑的问题也时有发生,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更容易滋生公款消费、收卡受贿、逃偷漏税等腐败问题。
《管理办法》新近出台
“加强商业预付卡管理是规范预付卡市场的重要举措。”据市商务局市场秩序科科长陈斌介绍,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是指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企业发行的,仅限于在本企业或本企业所属集团或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兑付货物或服务的预付凭证,包括以磁条卡、芯片卡、纸券等为载体的实体卡和以密码、串码、图形、生物特征信息等为载体的虚拟卡。
去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人民银行、监察部、商务部等部门《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意见的通知》,文件肯定了商业预付卡在便利群众支付,扩大消费方面的积极作用,同时也指出了商业预付卡市场存在监管不严、违反财务纪律、缺乏风险防范机制和公款消费、收卡受贿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扰乱了预付卡市场秩序,严重影响了预付卡市场的健康发展,如不加以整治和管理,势必带来较大的信用风险和腐败问题。
今年8月24日,商务部第68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10月,商务部对全国省、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员进行了培训,确保11月开始备案工作。此外,开发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信息系统”,管理工作的各项基本条件已经具备。
单张不记名卡限额1000元
记者了解到,《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可发行记名卡和不记名卡,记名卡可挂失,并不得设有效期;不记名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同时,发卡企业应在开展单用途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办理备案。
“单张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5000元,单张不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1000元。”据陈斌介绍,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个人或单位购买(含充值,下同)记名卡的,或一次性购买1万元(含)以上不记名卡的,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要求购卡人及其代理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购卡人及其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和联系方式。与此同时,单位一次性购买单用途卡金额达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含)以上的,以及单位或个人采用非现场方式购卡的,应通过银行转账,不得使用现金,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对转出、转入账户名称、账号、金额等进行逐笔登记,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具发票。
全面启动管理工作
为推进我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我市从11月下旬开始对全市发卡企业进行的调查摸底,现已基本完成,并建立了发卡企业名录以及对企业进行备案登记。接下来,将组织培训,督促发卡企业健全各项制度并严格落实。
购卡实名登记制度、非现金购卡制度、限额发行制度……据悉,在本月中旬,我市初将组织市内集团、规模的发卡企业进行培训,对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组织开展学习相关规章制度,督促发卡企业健全各项制度并严格落实,为规范和完善预付卡市场提供更广阔的平台。
记者 欧亚非
编辑: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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