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校车安全管路理条例》和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立即组织开展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查和校车使用许可审批工作的紧急通知》以及自贡市教育局、自贡市公安局、自贡市交通运输局、自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省级四部门关于立即组织开展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查和校车使用许可审批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自教函〔2012〕271号)精神,富顺县各职能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查和校车使用许可审批工作。
21日上午,由教育局牵头召开了富顺县校车及驾驶员资格会审工作联席会议,县教育局、公安局、经信局、交通局、交警大队的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首先解读了县教育局、公安局、交通局、经信局《转发市级四部门关于立即组织开展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查和校车使用许可审批工作的紧急通知的紧急通知》;其次通报了富顺县范围内无标准校车和现有接送学生车辆的情况;然后查阅了相关申报资料;最后教育、交警、公安、交通、经信等部门就各自职能及权限提出了关于校车管理的意见建议。
最终,会议对校车管理达成共识:一是教育、交警牵头,分别在各自系统内再次全面开展接送学生车辆的摸底排查,力求信息准确、详实。二是由县教育局牵头,教育局、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局、经信局联合组织对已申报审核的10辆接送学生车辆的学校法人代表、驾驶人员进行培训,讲清文件要求和前置条件,在 3年过渡期内,尽量使本校(园)的学生接送车辆、驾驶员达到非专用校车(或校车)、校车驾驶员标准。三是四部门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和各自职责分别对申报审核的10辆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员进行审核,签具审核意见。四是教育、公安、交警、交通、经信等部门对接送学生车辆将不间断的开展专项整治,强化管理。
学生接送车辆的治理是综合性的,相关单位表示将提高思想认识,继续努力,不断探索实践,尽最大努力防治学生接送车辆事故发生,让学生坐上安全舒适的车辆,快乐学习。(记者 钟顺顺)
编辑: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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