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以来,富顺县人民检察院就加强案件管理推出新举措,取得成效,获得上级领导好评。
今年6月,富顺县检察院被省人民检察院确定为首批案件管理试点院。该院及时更新理念,完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准确定位职能职责,细化案件流程管理,探索、实践行之有效的案件管理模式。短短两个月,就受理各类案件170件,审查结案159件,接送法律文书1000余份,初步实现了案件流程管理规范化,办案质量监督动态化,检务信息公开化,推进案管全局化的试点效果,率先在全市乃至全省检察机关取得了先行先试的有效经验。近日,市检察系统案件管理工作推进会在该院举行,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晓勇率省检察院案管办、公诉处负责人一行莅会,并对富顺检察院的案件管理工作给予好评。(记者 蒋周德)
编辑: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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