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0年来,富顺地区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富顺法院的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收案量也随之逐年攀升。面对日益增大的办案量,富顺法院的法官们积极探索办案新思路,充分利用大调解工作机制,力求能及时有效地化解纠纷,以免矛盾进一步激化。
今年7月25日上午,富顺法院赵化法庭的调解室里,在旁听群众、人民调解员、交警队民警和各方当事人共同见证下,赵化法庭庭长曾永华将被告刘某、赵某及第三人某保险公司交来的各项赔偿款共计4.8万余元当场转交到原告李老汉手中。至此,一件当事人上访、闹访近两年的严重交通事故在富顺法院赵化法庭的法官们的努力撮合下,终使整个纠纷得以圆满解决。李老汉喜极而泣,对赵华法庭的法官们表示了由衷的感谢。
据悉,仅2012年上半年该县就收案172件,比2011年全年的收案量还多66.99%。为此,富顺法院在全院总结并推广了“联动调解促和谐、有效执行保安宁”的交通事故调解工作原则。在诉前,通过接受交警部门的邀请,对一些争议较大、矛盾易激化的案件提前介入,选派业务骨干参与调解,提供法律指导和帮助,以进一步提高行政调解的一次性成功率。在诉中,及时启动大调解工作机制,邀请有关群众、人民调解员、交警队民警、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参与案件的调解工作,积极协调保险公司和各方当事人的利益,促使各方尽量达成一致意见。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在及时判决,待判决生效后,督促各方及时履行;对有执行和解可能的案件,力促各方和解,以便各方能更加及时有效地履行各项赔付义务,以充分保护受害者的权利。
通过富顺县全院人员卓有成效的努力,法县法院的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调解率从2010年的12%上升到目前的45%。
实习生 彭丽娜 记者 王培泉
编辑: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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