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日从市老龄办获悉,从今年1月1日起,凡户籍在我市的90岁及其以上高龄老人均可享受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具体标准为:90—99岁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100岁及以上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全市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发放标准根据我市经济增长和生活水平变化情况适时调整。
据了解,截至2011年底,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已达到48.24万人,占总人口的15.07%,90到99岁老人有8474人,100岁及以上老人210人,已步入人口老龄化社会。
市民政局、财政局日前联合发出关于建立90岁以上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制度通知指出,为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推动我市老年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使高龄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经市政府同意,在全市建立90岁以上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制度。(记者 黄雪英)
编辑: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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