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富顺县人民法院刑庭深入到该县边远乡镇李桥镇,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李高伟(化名)因上坟祭祀引发山林大火一案,最终,李高伟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案情回放:祭祀不慎烧了10.52公顷山林
今年4月4日下午2时许,家住富顺县李桥镇现年74岁的李高伟和弟弟到该镇小桥村上坟祭祀逝去的亲人。
李高伟来到儿媳妇坟前,将祭祀用品一一摆放好,然后拿出钱纸开始焚烧。由于4月天气干燥炎热,不时还有阵阵微风吹来,其儿媳妇的坟墓周围全是干枯的荒草。李高伟点燃纸钱的同时不慎将周围的荒草引燃了。只见火势迅速向四周蔓延,李高伟和弟弟见状一边大声呼叫:“烧起来了,烧起来了,快来救火!”一边折下树枝奋力灭火。
尽管两人拼命灭火,但是大火却迅速向四周蔓延。几分钟后,周围的荒草、树木全都被引燃了。
火光冲天,加之两人的呼叫声也很快被小桥村其他村民发现,村民见情况不妙立刻前来救火。当地政府闻讯后也组织人员前来救火。由于火势迅猛,参与救火的人数多达400人左右。经过近10小时的努力,大火终于在当晚11时许被扑灭。火灾导致小桥村、五福村大面积山林被烧毁,经富顺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鉴定:火灾过火有林面积10.52公顷、过火林木损失材积226.92立方米。
事发后,念及李高伟年事已高,被取保候审。
庭审现场:满头白发的老人忏悔不已
富顺县系丘陵地区,森林覆盖率约33%,近年来因清明扫墓、燃烧蒿草积肥引发森林火灾事件时有发生。今年仅清明节当天因扫墓引发森林火灾20余起。为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群众法制观念,富顺法院决定采取巡回办案方式审理此案,在李桥镇街村公路边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当天,李桥镇街村公路边的庭审现场被一百多名村民围得水泄不通。当满头白发的李高伟被带上庭审现场时,现场一片寂静,大家都把目光投向了李高伟。
整个庭审,李高伟对于自己的行为忏悔不已,他始终低着头。在做自我陈述的时候,李高伟流下了忏悔的泪水,他说:“这事都是我引起的,还要这么多人来帮着救火,造成的损失也是巨大的,但是我年事已高,无法赔偿造成的损失。”
最终,审判长当庭宣判:“因被告人李高伟年岁已高,且积极灭火,系过失犯罪,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李高伟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村组座谈:村民表示从该案中受到教育
庭审结束后,富顺法院还邀请了李高伟所在镇、村、组干部召开座谈会,征询了群众对本案的吸取的教训和看法。座谈会上,村民们积极踊跃发言,均表示从李高伟一案受到了教育,今后在上坟祭祀时会小心谨慎,尽量不使用明火,即使要焚烧钱纸,也要等火全部熄灭后才能离开,避免造成火灾。(刘艳 记者 池莉)
编辑:舒旭晖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