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下午,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会议通报了2011年我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收支情况和2012年住房公积金工作思路。并审议通过了《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修订〈自贡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部分条款的请示》等重大事项。
会议充分肯定了我市去年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截至2011年12月底,我市已有2119个单位、208273人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36.57亿元,归集余额达24.15亿元;累计为23898户职工发放贷款28.27亿元,贷款余额达20.94亿元;累计为105990户职工办理提取达12.42亿元;累计实现增值收益2.04亿元。累计提取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447万元。2006-2011年连续6年获全省住房公积金目标管理考核一等奖,2011年同时获全省住房公积金系统唯一的资金效益突出奖。
为了服务保障民生,该中心还积极支持保障房建设工作,向74户购买保障房的职工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067.8万元,支持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面积8000多平方米。全年为21026户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达3.24亿元,同比增长35%,其中为13024户职工办理购房和偿还购房贷款提取2.16亿元,为职工住房改善提供了有力保障。
今年,该中心还将紧紧围绕建设“五个自贡”和加快“两化”进程总体目标,着力在归集扩面、风险防范、规范管理上下功夫,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最大限度惠及民生,全力推进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上新台阶。
另外,记者还从会上获悉:我市通过了关于修订《自贡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部分条款的请示,修订后的实施细则让拥有住房公积金的夫妻双方能够足额提取公积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举例说明了该细则修订后的变化:当我市某家庭夫妻双方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住房,采取按年提取时,上年度公积金余额合计大于应提取额,夫妻双方一方余额较大,一方余额较小,按各自份额提取有可能出现实际提取额小于应提取额,如果当年还款额为2万元,一方上年度余额为3万元,配偶方余额为5000元,那么按照以前的提取方法实施,就只能从双方各提取出1万元和5000元,合计15000元。在上年度余额足够的情况下,新《实施细则》能从一方足额提取公积金,一改过去按份额提取公积金有可能出现不足的尴尬局面,既确保职工足额提取公积金,又简化了办事流程。(记者 刘晓丹)
编辑: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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