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流井区在富台山社区和仲权镇双石铺社区低保评议听证会,在全市还属首次
●新申请和有异议的低保对象,需在听证会现场陈述自身家庭困难情况,回答提问
●听证会成员由熟悉情况的人员组成,申请人需获得半数以上投票才能进入审核阶段
“今年2月,我丈夫因肝硬化去世,家里失去了顶梁柱。我的脚因一次意外,缝了16针不能干重体力活。女儿外出打工,家里留下一个未满两岁的小外孙由我一人照顾……”昨日,自流井区仲权镇双石铺社区低保申请户钟淑敏在该社区低保评议听证会上以全票通过,顺利进入审核阶段。据悉,自流井区在社区试点低保评议听证会在全市还属首次。此次试点的社区有富台山社区和仲权镇双石铺社区,当天两个社区共计10户居民申请低保,9户现场通过,1户还需复查审议。
据了解,为进一步规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提高群众对低保工作的参与度、满意度,增强低保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低保审批程序规范化,自流井区决定在全区试行城乡低保评议听证制度。低保评议听证制度以听证会的形式实施,听证会由社区(村委会)负责召开,听证会对申请低保家庭收入和实际生活状况进行评议和认定,接受群众监督。听证会以后将每季度召开一次。参加听证会的主要人员有听证委员、听证对象、听证代表、听证记录人、听证监察人和旁听群众等。人员由熟悉辖区情况的社区(村委会)干部代表、社区民警、退休党员、居(村)民代表、社会人士或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低保户代表等组成。凡新申请的低保对象和有异议的低保对象,需要通过该低保听证,自己现场陈述自身家庭困难情况,社区低保工作人员介绍入户调查、邻居走访情况。再由听证委员成员“面对面”提问,核实相关情况。最后由所有参与委员“无记名”投票表决,半数以上通过方可进入审核阶段。
“采取这样的听证会,可以有效杜绝过去出现的‘人情低保’,让低保工作更加透明化,有利于申请人接受各方监督。在试点基础条件成熟后,将在全区全面推行城乡低保评议听证会。”自流井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道。(特约记者 尚永高 记者 刘晓丹)
编辑: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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