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患者刘某的亲属向贡井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送上一面锦旗,感谢该组织为其成功调结了医疗纠纷。
今年4月,已经86岁高龄的患者刘某因心累等疾病入住市内某医院。在治疗期间,因医院未及时检查发现并取出患者脱落于咽部的“义齿”,双方产生纠纷,虽经多次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患者家属便将情况反映到贡井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该委员会受理后,
根据《人民调解法》、《自贡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暂行办法》以及《自贡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及时指定了两名人民调解员承办,并确定了调解时间。经第一次调解未果后,人民调解员经进一步调查取证,并几经“背对背”的疏导工作,终于促使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医院不收取患者刘某24896.59元的医疗费,但给付刘某相同金额的医疗结算票据,患者凭该票据到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处获得理赔。(记者 蒋周德)
编辑: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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