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郑光辉 特约记者 许鹏)富顺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自2009年起已连续实施了三年,工程建设总投资为8502.7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800万元,省级资金1700万元,县级配套2800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劳折资2202.79万元,分别在富世镇、互助镇、狮市镇、东湖镇、琵琶镇、骑龙镇、代寺镇、童寺镇、兜山镇、龙万乡等10个乡镇55个村全面开展,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建和改造渠道266.3Km,改造山坪塘501口,改造石河堰50道,新建蓄水池280口,改造电灌站34座。
为搞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作,该县成立了“富顺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水务局、财政局、发改局、国土局以及项目乡镇等相关单位为主要成员。领导小组在县水务局设立办公室,县发改、财政、农委、农业、国土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县一盘棋,整合资金,通力协助,目标一致,整体联动,项目实施乡镇分别建立相应机构,加强领导,把工程建设和管理落到实处,并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纳入政府阶段性和年度目标考核,奖惩制度明确,确保了工程建设任务的全面完成。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投入的带动效益,突出农民的主体地位,激发农民的参与积极性,提高项目建设成效,本项目按照民办公助、以奖代补的原则,实行先改后建、先建后补,积极组织农民投工投劳。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县水务局着重把好技术关,做好项目设计、施工管理、制定技术标准、监督工程质量和安全,并指导实施,县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负责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采取农民自行建设或由村民委员会选取施工队伍的办法。对于群众有能力自行建设的渠道、蓄水池等项目,由村组自行组织民工实施,对于技术含量较高、专业性较强的如石河堰、泵站等项目,由村民委员会通过“一事一议”方式选择施工队伍,同时及时将项目建设地点、实施内容、资金使用、物资领用、投资投劳等情况在项目受益区内公告和公示,主动接受村民和群众监督。工程完工后,由项目单位组织村民代表检查验收,并经乡镇复核,监审组签具确认意见后报县水务、财政部门,水务、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出具验收意见和财务决算报告。
为增加工程透明度,群众参与项目监督管理,项目乡镇均建立了由乡镇政府主要领导、水务现场人员、财政监管员以及质监人员、单元工程受益群众代表2—3人组成的质量技术监督计量审核组(即监审组),负责对工程建设情况、内容核实、现场施工技术、质量和工程量实行全过程监督。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县项目建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和项目乡镇深入村社,组织召开村民大会和群众坝坝会等多种形式,将项目建设的内容、财政资金补助金额、补助环节、补助标准、补助对象、群众筹资投劳情况、补助资金管理等具体事项如实告知村民,并大力宣传,调动村民民主议事、定事、办事、管事的积极性,明确农民是项目实施主体,确定我县项目建设工作推行“民办公助”和村民“一事一议”的方式。并层层召开政策宣讲会、工程动员会、骨干培训会,利用“村务公开栏”将国家政策、设计方案、建设管理、财务管理、干部责任等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同时,由县水务局在县广播电视台新闻栏目,对工程建设进度、典型事例、相关政策等进行宣传报道。
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建成后新增节水能力493万方,新增和恢复灌溉面积7.2万亩,改善灌溉面积5.4万亩,新增粮食生产能力2100万公斤,新增经济作物产值819万元,增加项目区农民年人均纯收入120 元,深受项目区群众的欢迎。
编辑:罗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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