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记者从富顺县公安局获悉,在“清明节”期间,因天气晴朗、气温较高、空气干燥,富顺县居民在扫墓活动中,因燃放鞭炮等不慎引发山火36 起,富顺县公安局共出动警车150车次,民警1000余人次,消防官兵300余人次。
火警发生后,富顺县公安局主要领导、值班局领导等组织值班民警、特巡警、治安民警、派出所民警及消防官兵及时赶赴现场,在党委政府和县防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配合下将火灾扑灭,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过火面积 600亩左右,烧毁废弃房屋两间,无人员伤亡和其它财产损失。(记者 叶艳)
编辑: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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