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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夜宵摊点管理 规范收费标准和票据

2012-03-07 13:15 自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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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会进一步强化管理,规范执法,切实做好城市管理服务工作。”5日,本报以《“这个卫生保洁费缴纳有点‘悬’”》为题,报道了贡井区部分夜宵摊主质疑城管部门收取卫生保洁费标准不统一、票据不明细一事。昨日上午,贡井区城管执法分局局长张鑫接受本报记者采访,就此事做出相关解释。

整治宵夜谈脏乱差 城管部门加大力度

“夜宵摊点管理,长期以来都是一个监管盲区。以前的夜宵摊点都是不经任何审批,想开就开,脏乱差现象极为严重。”张鑫介绍,夜宵摊点的不规范经营,给周边居民的生活带来了影响,同时,随意丢弃的垃圾,也增大了环卫工人的工作量。一度时期,夜宵摊卫生脏乱差、油烟噪音扰民等情况的反映较为强烈。

2011年开始,城管部门按照全市要求,严格按照“主街严禁、次街严控、支道背街严管”的原则,对辖区的夜宵摊点实行“五个统一”管理工作,即:统一设置地点、统一招牌灯箱、统一桌椅灶具和篷伞等设备、统一卫生保洁、统一经营时间。区城管部门于今年初专门成立夜宵执法中队,对辖区内现有的夜宵摊点进行统一规范管理,“噪音、油烟扰民,环境卫生保洁……这些都是我们要求夜宵摊主进行规范的内容。”张鑫说,夜宵执法中队成立以来,4名队员除了白天的日常工作外,还担负起了夜间巡查工作,对不规范经营行为予以制止和执法。

张鑫说,为了加强管理,区城管部门要求夜宵摊主,必须完善城管部门登记审核手续,经营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及相关部门许可证才可经营,并且必须在核准的区域范围内定点、定时经营,摊点设施不能超出人行道外沿和占用盲道线经营,严禁噪声、油烟扰民等情况的发生;经营结束后,经营者必须做到净菜进摊,保证摊前整洁,地上无污水、无垃圾,并将垃圾倾倒至指定地点。“还是有少数不自觉的摊主将垃圾随意丢在路边,令保洁工作的负担加重。”

经过几个月来的大力度规范和整治,区城管部门取缔两家严重扰民的夜宵摊点,规范了夜宵市场。“以前确实很脏很乱。”昨日上午,贡井区邮政局附近的居民陈大爷告诉记者,此前在区邮政局外的人行道上就有一家夜宵摊点,每天晚上不仅吵闹不休,排出的油烟更是让人无法忍受,附近的居民多次向市、区相关部门投诉,最终在去年年底,该夜宵摊点被依法取缔。“现在好了,地面干净了,油烟味也没得了。”

收费标准是按照摊点经营面积来收费的

对于部分夜宵摊主们反映的卫生保洁费一事,张鑫表示,城管部门收取的该项费用都已支付给负责卫生的物业和环卫公司,由他们转付保洁员;同时,他还向记者出具了一张2月25日由贡井城管执法分局向自贡市马吃水物业公司缴款1500元卫生服务费的收款收据。对于“收据无收费项目明细”和“收费标准不统一”的情况,张鑫说,经查实,该票据系收费人员疏忽大意所致,至于收费标准,是根据夜宵摊点的经营面积大小进行收费,其余的票据上都有标明。随后,记者查看了区城管部门的卫生保洁收费收据,确定其中除一两张票据未标明收费项目外,其余票据均标注了“夜宵摊卫生费”字样。

张鑫最后表示,区城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夜宵摊点管理,并规范收费标准和使用规范票据,尽快实现夜宵摊点的规范化管理。(记者 袁伟 刘捷)

编辑: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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