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富顺县工商局干部以人性化执法,帮助劳释人员走上自力更生之路,促进社会群体稳定,受到了人民群众和上级部门的好评。
记者了解到,富顺县工商局西城工商所在深入开展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双打”专项执法行动中,因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查扣了富世镇富州花园王某销售的货值25万元的“阿玛尼”服装。经查,当事人王某系2000年9月因涉黑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2010年8月刑满释放回家后,于11月10日在富顺县工商局办理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从事服装、箱包、皮具经营,且经营的本钱均是向亲朋好友借的。根据规定,应对其给予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和10万元以下罚款。处理中,工商干部充分体现人性化执法,表示要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建设,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帮扶他们走上自主创业的道路,更能维护社会稳定。
最后,在法律和政策允许范围内,工商部门责令当事人王某停止违法行为,对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罚款1000元。事后,王某激动地说,没想到工商干部这么为自己考虑,春节时工商部门、个私协会的领导还来慰问了他,谢谢大家对他的关爱和帮助。王某表示,今后一定加强学习,不再干违法之事。目前,他已从正规渠道进货,生意做得红红火火。(林利 自贡网 自贡日报记者 欧亚非)
编辑: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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