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春节以来,大安区先后发生多起因拖欠彩灯制作者工资而引起的群体性案件,此类案件特点是涉及劳动者人数多、拖欠工资金额大,公司支付能力差,处理难度大。
为杜绝2012年春节期间类似案件再次发生,近日,由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大安区总工会、大安区工商局、各乡镇劳保所,对该区35户彩灯企业逐一进行了排查。检查主要针对企业主是否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并宣传法律法规;彩灯企业以“站”为单位,以承包头组织人员、口头承诺工资的用人特点,责令彩灯企业必须以站为单位与每一名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约定每一站的工资数额及支付时间。工资支付形式由原来的承包头支付改为公司直接支付。以此杜绝承包头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者卷款逃逸、以及发生劳资纠纷时劳动者不能证明工资金额现象的发生。
据统计,目前该区现有35户,其中,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上的企业8户,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上的企业16户。目前35户彩灯企业共有管理人员140人,正在工作的彩灯制作者181人,预计2012年春节期间外出彩灯制作安装人员将达20000人。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高度关注彩灯制作者的工资支付情况,确保其春节期间足额领取工资。(自贡网 自贡日报记者 苏珊)
编辑:舒旭晖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