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以犯罪嫌疑人余某涉嫌盗窃罪对其批准逮捕。今年6月,该名犯罪嫌疑人因盗窃罪被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而其出狱后,不思悔改,继续实施扒窃行为,最终难逃法网。
“一进宫”:偷手机被巡警当场抓获
2011年6月21日下午5点半,余某在自流井区中华路水井湾中段趁失主张某不备扒窃其黑色挎包内ZTC中天A4型手机一部。可是余某却不知道整个扒窃过程在市公安局巡警支队民警全程监控中。
于是余某被当场抓获。经自流井区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该手机价值人民币80元。
随后,余某因盗窃罪被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二进宫”:“重操旧业”再次被抓
刑满后,余某出狱。没想到,出狱后他依然不思悔改“重操旧业”。
11月30日上午11点多,余某又窜至自流井区温州商城步行街,此时他左顾右盼后相中了作案目标。乘被行人明某逛街不备,余某用手将其放在外衣右边口袋内的粉红色直板手机扒走后又被特巡民警现场抓获,并当场从其身上搜查出被害人明某某被盗手机一部和作案工具镊子一把。
随后,手机经自流井区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现价值人民币200元。
近日,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以犯罪嫌疑人余某涉嫌盗窃罪对其批准逮捕。(记者 池莉)
编辑: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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