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法官,谢谢你们了!真的是太感谢你们了!我们老俩口终于可以安享晚年了”。82岁的彭某某紧紧拉着自流井区法院舒坪法庭庭长王勇的手激动的说,而这只是众多群众前来法庭感谢法官的事例之一。作为“2010年全市法院调解先进法庭”的自流井区人民法院舒坪法庭拥有着什么调解绝招,能让群众如此认可呢?记者日前走进了这个法庭一探究竟。
庭前参与 提前介入矛盾
舒坪镇地处我市城区近郊,辖区内工业企业众多,商业经济繁荣,因各种纠纷产生的矛盾时有发生。为此,舒坪法庭“挑”起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的任务,注意发挥律师、人民陪审员在案件调解中的作用,积极探索调解的新思路,创新设立了诉前导调机制。即在立案受理前,根据案件的基本情况和难易程度,引导当事人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在征询当事人同意后,暂缓立案,邀请民调人员参与先行调解;或者由法庭选派业务好、经验丰富的审判员参加调解,共同化解矛盾、解决纠纷。仅2010年,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组织参与调解并成功达成协议或撤诉的案件就达20件,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案件成功率达100%。
巡回办案 方便群众调解
家住舒坪镇82岁的彭某某夫妻二人因年老多病、已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其长子具有赡养能力,一直不履行赡养义务;次女远在新疆务工;幼子因病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二原告仅靠农村低保及次女的赡养维持生活。村组多次调解,长子均拒绝履行义务,造成极坏的影响。
当彭某某诉讼到舒坪法庭后,承办法官即决定在当地进行庭审。庭审当天,被告拒绝到庭,法庭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审理中,法官针对赡养案件的特点,特意结合案情,就赡养义务的法律规定当庭进行宣讲,引起旁听群众的共鸣,庭审结束后纷纷谴责被告的行为,迫使被告当即履行了义务。而参与观摩的人民调解员也普遍反映,巡回法庭不仅让他们学到了更多的法律知识,还学到了法官的调解技巧。
“我们通过巡回法庭的示范作用,较好地培训和提高了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并达到了‘调解一件,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还有效调动了民间调解员的积极性,可谓‘一箭三雕’。”舒坪法庭庭长王勇介绍说。定期、不定期到当事人所在的田间地头立案、调查、开庭审判,使人民法庭贴近百姓、服务群众,让老百姓真切地感受到了身边司法的关怀是他们的一个亮点。
委托调解 调动各方力量
2011年,因村民集资修建院坝过程中,荣边乡某村民与同村村民(无证驾驶)借用他人的三轮摩托车一同购买材料时,因交通事故致残,其欲起诉该村民赔偿。法庭收到该诉状后,结合二人均系为村组共同利益而义务劳动过程中造成的伤害的实际情况,立即与荣边乡调解委员会取得联系,并委托其进行诉前调解,成功的化解该纠纷。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会、辖区内的派出所、司法所、交警中队、综治办等的调解作用是该法庭的另一个亮点。“积极发挥‘大调解’工作机制,才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王勇补充道。据统计,该法庭从2008年起至2011年8月所办结的912件案件中无一件超审限、无一件发改、无一件信访。今年以来,该庭共指导民调组织解决纠纷105起,涉案金额达517.36万元,调解成功率达98%。(罗征素 记者 王培泉)
编辑: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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