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群特殊人,他们是需要接受教育改造的罪犯,但服刑的地点不在监狱而在社区。这些人需要定期向有关组织汇报思想、上法制课、参加义务劳动等,以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这种模式被称为社区矫正,它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和资源对非监禁刑事犯罪分子进行监督、管理、教育,预防和减少这类人员重新犯罪。5年来,我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11人,无一例脱漏管,无一人再犯罪,其中91名矫正对象已经按期解除矫正,回归社会。
试点对象均成良民
作为与监狱矫正相对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社区矫正是舶来品,2003年7月开始在我国北京市东城区试点。
2006年3月,根据省公、检、法、司4部门联合制订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方案》和《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我市决定在自流井区开展试点。自流井区司法局在相关部门支持下,开展了建立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制定实施细则、落实保障措施、摸清矫正对象情况、挑选社区矫正工作者和志愿者、制定矫正方案等一系列工作。确定了新街富台山社区、五星街高山井社区、东兴寺街火车站社区、郭家坳街卓子山社区为第一批试点社区,同时确定了4个矫正对象和16名社区矫正工作者、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社区矫正工作者是当地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民警,社区矫正志愿者是社区干部、离退休干部、矫正对象的近亲属等。4名矫正对象中,有2人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1人被裁定假释、1人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仍被剥夺政治权利。
当年8月,这4名罪犯分别进入其户籍所在的4个社区开始接受社区矫正。一晃5年过去,他们的情况怎样?记者就此深入到社区进行了专访。
火车站社区主任周玉英介绍说,社区接收的试点矫正对象,在犯罪时是出租车司机。2005年底的一天,在高新区丹桂大街,他将一个精神病人撞死,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他在接受矫正期间,表现非常好,积极参加街道集中举行的帮教会,主动书面汇报思想情况;社区多次号召给困难居民捐款,他都主动伸出援手。因此,他得以按期解除矫正。他被终身吊销驾驶执照,文化不高,年龄又偏大,社区根据他这些情况,在矫正期间,就介绍他到一单位去做了一名门卫人员,至今一直表现良好。
“2006年8月,社区接收的那名犯罪分子因为抢劫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因仍被剥夺政治权利移交给社区矫正,期限只有半年。”桌子山社区王永蜀主任介绍说,半年里社区通过定期找其谈心、听取其思想汇报、跟踪调查等对其进行帮教,帮助其改正了好逸恶劳的恶习,并得以按期解除矫正。现在,他在广州市一亲戚开办的公司打工,过着自食其力的生活。
富台山社区一位岳姓副主任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社区最初接收的那位矫正对象因为赌博犯罪,后被裁定假释。在矫正期间,社区定期找其谈心,他也每月按时书面汇报思想,积极参加社区公益劳动,尤其是社区的宣传专栏、公共地域的卫生都是他义务打扫。此人因为没有技术特长,解除矫正后一直在做临时工,虽然收入不稳定且不高,但没有贪念不义之财,能遵纪守法。
“社区作为试点单位接收的一名矫正对象,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五星街高山井社区副主任左立红介绍说,社区通过谈心、要求其每月书面汇报思想、参加义务劳动等。在矫正期间,社区就帮助他在街边开办了一家小卖部。近5年来,他一直靠经营这家小卖部维持一家人的生计。
有序推进全面铺开
自流井区4个社区成功试点后,我市及时总结经验,并于2007年5月起,在四区两县全面开展试点,除自流井区扩大到全部街道社区和一个乡镇的两个村外,其他区县各确定二至三个试点社区(村)。2009年3月起,全市全面推行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到11月共有64个乡镇(街道)开展了社区矫正工作,覆盖率58%。2010年4月起,全市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到9月底,全市96个乡镇、13个街道全部推行了社区矫正,实现了乡镇、街道100%全覆盖。
随着社区矫正工作的不断推进,管教制度在不断完善,我市先后制定了衔接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学习制度、请假制度、公益劳动制度等,规范了社区矫正的工作程序,使其有规可依、有章可循。社区矫正工作小组接收矫正对象后,将从公安机关得到的资料进一步加以完善补充,分别建立社区矫正工作台帐和每个矫正对象的个人矫正档案,并根据每个矫正对象的所犯罪行、主观恶性、认罪态度、改造情况、思想状况、心理特征、行为习惯等,制定个体矫正方案。然后,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制度,对矫正对象实施矫正。
为避免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脱管、漏管,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衔接率。全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推广使用了网络核查系统,利用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加强与监所的联系沟通,使司法所能够全面掌握当地在全国各监所的服刑在教人员的基本情况。
根据工作需要,全市组建了有180余人参加的社区矫正专业工作者队伍,及1280余人参加的社区矫正志愿者。
为更好地帮教矫正对象,我市制定下发了《社区矫正对象危险性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社区矫正工作小组根据矫正对象在监所的表现和在社会上服刑后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危险等级,划分对象类型,并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去年6月,自流井区东街司法所对辖区内部分社区矫正人员做了一次特殊的问卷调查——心理测试。其目的就是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状况,以便有针对性地对矫正对象进行分类管理。该所还开通电话心理咨询热线、QQ在线等服务方式,直接解答矫正对象的心理疑问和困惑,通过人文关怀,帮助矫正对象重塑正常心理。
管教措施在不断创新。今年,沿滩区和贡井区筱溪街先后为社区矫正对象免费配备了具备GPS定位功能的手机,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实时监管。社区矫正GPS定位管理系统的运用,可以随时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活动范围和轨迹,并对其出现的异常情况进行实时告警和应急处置。另外,该平台利用信息交互功能,可向社区矫正对象群发就业、心理咨询等方面的信息。
对矫正对象的帮教,包括政治思想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劳动教育、文化和职业技术教育等。自贡监狱是全市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基地,各区县分批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到自贡监狱接受警示教育,促使矫正对象珍惜社区服刑方式,自觉服从矫正监督管理。去年12月,自流井区组织11名矫正对象前往参观,其中一人在见到同案主犯后,当即向矫正干部汇报说:“好得我只跟李某入室行窃了一次,否则我也被关在了这里。今后,我一定服从社区管教。”
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不仅可以树立其认罪、悔罪意识,净化其心灵,还能培养其服务社会、奉献社会的意识。为此,各区县司法部门除了要求矫正对象在社区参加义务劳动外,还建立了公益劳动基地,并定期组织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自流井区东兴寺街道就将区福利院、光大街幼儿园作为公益劳动基地,不时组织矫正对象前往,为老人打扫卫生、为幼儿送去慰问品等。
司法部门还坚持与劳动部门一道,为矫正对象提供就业指导和临时就业安置岗位,提高就业谋生能力,促使其顺利回归并融入社会,减少社会对抗因素。
无一人员重新犯罪
5年来,全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11人,无一例脱漏管,无一人再犯罪,其中91名矫正对象已按期解除矫正,回归社会。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率为零,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自流井区火车站社区主任周玉英介绍说,2007年初,该社区接收了一名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的矫正对象。他因父亲生病被裁定为假释移交给社区管教,矫正期限只有7个月。矫正工作者多次上门与其家长一道帮助他化解心结,又根据他家经济困难的实际情况,为其办理了低保手续。经过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教育,他的思想有了较大变化,主动接受矫正,按时到司法所报到,积极参加公益劳动,还积极响应社区为困难居民募捐的号召。如今,这个青年开办了一家婚庆公司,生活较为宽裕。
大安区沙鱼坝社区共计接收了3个矫正对象,其中一个已经解除矫正一年了。此人犯的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刚到社区报到时,情绪非常低落。经过矫正,如今他在开出租车,成为遵纪守法、自食其力的人。
罗某曾经是个体经营者,两年前因为生意上的纠纷与人发生抓扯,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缓刑一年。其所在的自流井区路边井社区主任李润发介绍说,经过矫正,罗某已经改过从善,自己开了一家便民店谋生。
“作为试点社区,除了试点对象外,我们去年又接收了一名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管制一年的矫正对象。如今已经解除矫正,他继续在帮人开小型货车。”自流井区桌子山社区王永蜀主任介绍说。
同样作为试点社区的自流井区富台山社区也一共只接收了两名矫正对象。目前,该社区有一名年过7旬的老人正在接受矫正。这位老人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两年前因患病被保外就医成为社区矫正对象。社区像关心与其他老人一样给予他关心,逢年过年也予以慰问。如今,老人已经不在敌视社会。
大安区高硐社区主任钟范英介绍说,该社区去年才开始接收了2个矫正对象,其矫正期限均为两年。今年5月,该社区又接收了一人。他们除了每月15日参加社区所在的街道司法所组织的集中学习外,每个月书面向社区汇报思想一次,积极参加社区每月组织一次的公益劳动。社区积极帮助他们再就业,其中一人已经在某阀门公司上班。
“我们一共接收了2名矫正对象,他们正处于矫正中。”自流井区大缺口社区李咏梅主任介绍说,其中一人因盗窃罪于2008年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去年8月因其母亲身患重病获得假释而成为社区矫正对象。因为照料母亲,他一直没有工作,但遵纪守法。另一名矫正对象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去年底刑满释放,因其被剥夺政治权利一年而接受社区矫正。此人如今在一家鱼餐馆打工,若社区组织法制教育、公益劳动等,他都会按时参加。
在各级综治委、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督促下,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不菲的成绩,对建设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由于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不足、监外服刑人员衔接难度大、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缺乏硬性手段、社区矫正对象本地就业安置困难等原因,使得我市的社区矫正工作还存在不足。不过,有关部门将通过加强考核,与公安、劳动等部门密切协作,使我市的社区矫正工作再上一个台阶,为全市经济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记者 蒋周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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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是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司法部门在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其适用范围主要包括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暂予监外执行、被裁定假释,以及刑满释放后继续被剥夺政治权利的5类犯罪分子。社区矫正不仅是刑罚执行制度的改革,更是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长治久安的良策。将一些不需要监禁或不再需要继续监禁的罪犯置于社区中矫治,既有利于监狱集中资源矫正那些只有在监禁条件下才可能改造的犯罪分子,又可以有针对性地对不需要监禁的罪犯在社区中实施社会化教育,还可防止严重犯罪分子与其他罪犯“交叉感染”,提高对所有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
编辑: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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