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上午,一位拄着双拐的老人步履蹒跚地走进了贡井区司法局,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来访老人,从老人口中得知,老人姓潘,今年85岁,独自一人居住在贡井区建设镇新湾村,身患偏瘫及其他疾病,四个子女每月共支付450元费用,但现在自己生活不能自理,请求区司法局帮助解决困难。
面对老人期盼的眼光,法律援助中心及建设司法所的两位干警立即驱车找到了老人的子女,通过询问,干警了解到,四个子女之前曾送老人到敬老院生活,但由于老人性格倔强,坚持要离开敬老院,回到农村生活,经过了半年时间,四个子女也没有商量出一个让老人满意的方案。两位干警遂后征询了老人的意见,老人说希望四个子女轮流照顾他。经过协调,老人的三个子女基本接受这个方案,但一个子女因工作忙,无时间照顾表示反对,只接受在经济上的供养。针对这个情况,两位干警向其说明子女赡养老人不仅是道德的要求,也是法律的要求,赡养老人不仅包括经济上的供养,还包括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
最后,在两位干警的协调下,潘老人的四位子女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老人轮流在四个子女家生活,在每家生活一个月,四个子女互相协调共同照顾好老人,从现在到8月31日在小儿子家生活;四个子女每月仍然支付450元钱给老人,作为老人的零星医疗费及零用钱,大额医疗费由四个子女分担。至此,照顾潘老人的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像这样的事情还很多,这只是我市开展法律援助的一个缩影。
让民生工程姓“民” 不断扩大法律援助受援面
法律援助事关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为了将这项民生工程执行好,市司法局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局长担任副组长的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自贡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意见》,对我市承担的法律援助民生任务进行了量化分解。
推出十项基本措施,在全市组织开展了“我为党旗添光彩 法律援助惠民服务”活动,组建了百名“党员法律援助服务队”,全面实施法律援助与大调解对接工程,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八进”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
同时,以办案为中心,大力开展了“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畅通渠道,简约程序,对农民工、援助金卡持卡人员不再进行审查。农民工、残疾人、零就业家庭、老年人、未成年人等列为重点援助对象。降低援助受援标准,对关系困难群众生存与生活的案件实行应援尽援,最大限度地扩大了法律援助受援面。
为提高法律援助人员自身素质,上半年市司法局组织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培训2期60余人次。全市司法部门、法律援助中心还积极参加“信访工作月”活动,开展了“法律援助集中受理活动”,现场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5件,解答咨询200余人次。
据了解,上半年,市法律援助中心成功办理“3.6非法传销人身赔偿案”,正在牵头办理17户缠访市委市政府的清心园房屋多卖、假卖信访案件;自流井区法律援助志愿者积极参与张家沱棚户区改造工程和大同路西一段道路改造工程中城市房屋拆迁以及舒坪工业园区征地拆迁等案件的咨询、调解、法律论证、强制拆迁前听证等工作;贡井区法律援助机构与莲花、章佳等司法所开展“结对帮扶,共创共建”活动,成功办理三级精神病人数年上访维权案;富顺县援助机构融入信访安抚工作,为富顺县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房屋购销合同纠纷55名联名信访人全面提供法律援助获得了司法权力确认和保护。这些法律援助的成功案例为我市社会稳定和谐做出了显著的贡献。
目标任务:为受援人群提供法律援助1.5万人(次);新建1个县级以上规范化法律援助接待受理厅。
完成情况:上半年,我市各级法律援助中心接待法律咨询6471人次,办结法律援助案件711件(刑事案件83件,民事案件627件,行政案件1件),为困难群体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1930.12元。全市累计提供法律援助服务7893人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52.62%。目前,在贡井区建设1个规范化法律援助大厅的任务进展顺利,具体选址在贡井区司法局底楼,该房屋约计86个平方米,现正在进行全面装修,大概两个月后能够投入使用。(记者 王培泉)
编辑: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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