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张强 记者 欧亚非)记者近日获悉,我市从7月1日起,按省规定的范围、项目和收费标准、报销等统一执行一般诊疗费。据了解,一般诊疗费项目内函包括:在门诊诊治中的挂号费、诊查费(中医辨证论治)、注射费(含门诊静脉输液,不含药品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
为进一步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推进医改工作,把各级关于深化医药卫生机制改革的决策贯彻下去,确实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市发改委、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和工作方案,并按照统一部署和安排,做好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
与此同时,严格执行一般诊疗费项目和标准,加强对一般诊疗费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对违规收费要及时纠正,并依法严肃查处,对执行中的问题要及时逐级反映,确保政策的顺利实施。要围绕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立足于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促进医疗卫生行业健康发展。
编辑: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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