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 曹湘黔)记者从荣县残联获悉,在6月9日国务院残工委召开的第四次全国残疾人事业工作会上,我市荣县被评为”十一五”期“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受到表彰和奖励,四川省有9个市县获此殊荣。
荣县残联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十一五”期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把发展残疾人事业纳入全县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了“加强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加强贫困残疾人扶助的意见”等文件,建立了县乡两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健全了县乡村三级残疾人组织网络,配备了乡村残疾人专职委员和联络员,为残疾人事业的开展提供了政策和组织保证。
为改善残疾人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加速推行残疾人康复和残疾预防工作,免费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396例,为40名下肢残疾人装配假肢,装配矫形器6例,发放轮椅等辅助器具10多种400余件,为750名贫困精神病人免费服药,对2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住院补助。县残联从残保金中资助扶残助学经费90多万元,开展了宝石加工、缝纫、十字绣、办公自动化等职业技能培训,筹资26万元,资助260名残疾大学生及残疾人子女顺利进入大学深造,残疾大学生录入率保持在100%。投入资金35万元举办各类实用技术、技能培训120期,培训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属3600多人(次),与残疾人福利企业联手,集中安置残疾人122人、按比例安置350人、个体从业600人。扶贫项目优先安排以及临时救助的办法实施残疾人扶贫,对口帮扶4800多户投入资金300余万元,安排扶贫项目资金160万元。县残联投入196万元,完成了281户农村贫困残疾家庭危房改造,受益残疾人家庭812人。全面推行“普惠+特惠”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全县4861名城乡贫困残疾人享受了最低生活保障, 196名残疾人享受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157名农村重度残疾人由政府代缴养老金保险,280名重度残疾人实行了居家托养。
编辑: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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