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大舜,出生于四川省荣县高山铺的一个贫苦农民家里,幼年丧父,几岁时就给地主放牛,受尽磨难。在苦难的磨炼中,黄大舜养成了豪爽、刚毅、正直的性格。
1927年,在党组织的培养下,黄大舜加入中国共产党。不久,他担任高山铺党支部书记,把高山铺农运工作搞得有声有色,走在荣县农民运动的前头。
1928年夏,中共荣县县委在高山铺附近的破头山召开了荣县农民代表大会,到会的400多名代表选举成立了由9人组成的荣县农民协会,黄大舜当选为县农协主席。
1928年秋,黄大舜领导了取消高山铺一带“牛头捐”的斗争。1929年3月,黄大舜领导了要求荣县军阀释放无理抓捕的3位高山铺农协会员的示威大游行。这些斗争都取得胜利,黄大舜在全县农民中的威望越来越高,在农运中的作用越来越大,成了这一时期荣县农运的骨干。这时,他当选为荣县委委员。
1930年10月4日(农历8月13日),荣县举行“八·一三”全县农民武装暴动。黄大舜率领高山大队的几百名武装队员,一举捣毁了高山铺、鸦雀冲、梧桐、章佳等地团防局,缴获枪支400余支,打开了盘剥穷人的当铺,把缴获的财物分给农民,处决了作恶多端的望佳团正。黄大舜始终身先士卒、英勇战斗,表现出大无畏的革命精神。由于敌强我弱,这次暴动最终失败,一些战友牺牲了,一部分因此暴露了身份,只得远走他乡。黄大舜到宜宾,任中共宜宾中心县委委员,负责农运工作。
1931年3月28日,在宜宾城忠孝街的一家茶馆里召开县委会议时,黄大舜等五人被宜宾军阀逮捕。经过三昼夜的威逼、拷打,丝毫没能动摇他们的信念。1931年3月31日,黄大舜等五人被敌人杀害,这就是震惊宜宾的“五人堆惨案”。这五人是:中共四川省委巡视员苟良歌,宜宾中心县委书记孔方新,中心县委委员黄大舜、沈玉琪,共青团县委书记蔡涛。
编辑: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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