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委员 邱忠杰
推动落实“两个普遍”是贯彻党中央一系列指示精神的重大决策。我市在贯彻落实“两个普遍”工作方面表现在争取党政重视,强化源头推动;整合各种资源,实施合力推进;动员全会力量,工作推进到位;“两个普遍”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据最新统计,我市目前已建基层工会5268个,其中,独立基层工会4457个,联合基层工会811个,基层工会涵盖单位13576个,工会会员数达962032人。二是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有新进展。截止2010年底,已建工会组织的企业单独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合同的3290个,签订率为75.86%,区域性行业性合同154个,总覆盖职工人数达29.46万人。
但是,部分企业工会工作机构被合并或合署办公;基层工会干部配备不到位;企事业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农民协议工给工会组建和维权带来难题;非公企业推进工资集体协商重视不够,难度较大,紧迫性强等问题依旧存在。
为此,建议市委市政府把“两个普遍”工作纳入我市“十二五规划”内容加以落实。“两个普遍”工作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两个普遍”是工会更好服务大局、服务职工、服务社会的重要载体。在我市发展战略中,只有通过积极推进“两个普遍”工作的落实,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加大工资集体协商力度,强化督促检查,工会组织才能在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呼吁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两个普遍”工作。“两个普遍”工作需要全社会的重视、关心和支持,尤其需要民营企业界的理解和参与,我们呼吁社会各界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高度认识 “两个普遍”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呼吁民营企业家们立足企业健康长远发展,认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积极主动参与“两个普遍”工作的推进。我们将加强同社会各界,尤其是民营企业界的沟通、联系,增进共识。相信有社会各界的携手,我市“两个普遍”工作一定会上新的台阶,为我市和谐社会建设、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建议市政协对“两个普遍”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视察。一是对《工会法》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视察,促进国有大中型企业能够依法妥善解决好工会组织机构、工会干部配备等问题,为工会组织、工会干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提供保障。二是对市里有一定规模、有较大影响的非公企业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协议的情况进行视察。并积极推动和协调区(县)政协组织进行相应视察,以此推动我市非公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普遍开展。
要逐步推行工会干部职业化、社会化,选聘或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会专职工作者。积极创造条件,争取财力支持,逐步选派工会专职工作者到非公企业、乡镇、街道、社区工会开展工会工作。此外还应把“两个普遍”纳入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选拔、培训、考核、资格认证制度,着力解决非公有制企业、中小企业的工会组建难,一些工会干部在工资集体协商中“不敢谈”“不善谈”等问题,为推行“两个普遍”提供组织保证。
妥善处理好劳务派遣工的入会难的问题。根据全国总工会的规定和相关法律,用人单位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探索 “谁用工,谁负责”的入会摸式。比如劳务工在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参加派遣单位工会组织,但在劳务派遣工会员接受派遣期间,派遣单位工会可以委托用工单位工会代管,双方签订委托管理协议。只有建立健全了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及其各自工会共同参与的、不同身份员工的利益协调机制,才能妥善处理好不同身份员工的利益关系,逐步提高劳务工待遇,实现同工同酬、同工同权,避免产生新的矛盾和群体冲突。
编辑: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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