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 卜一珊)为保护、增殖、恢复我市天然水域渔业资源,促进渔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我市于2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在自贡市境内所有天然水域开展2011年春季禁渔工作,努力实现“河中无渔船,岸边无渔具,市场餐馆无野生鱼经营”的管理目标。
禁渔期间,市水务局专门成立了春季禁渔领导小组,要求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积极争取公安、工商、环保等部门联合执法,严肃查处天然水域、集贸市场、餐馆酒家各种违反禁渔规定的行为,将春季禁渔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此期间内,全市所有天然水域禁止一切方式的捕捞作业、游钓和水禽放养;禁止扎巢取卵,挖沙采石;严禁销售、收购、经营非法捕捞的渔获物和天然野生鱼类,严禁电、炸、毒鱼等违法作业行为和非法生产、销售违法渔具。
同时,加大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力度,对放流的品种、苗种质量、放流方式方法进行科学规范,确保渔业资源人工增殖放流取得实效,确保水域生态安全,维护物种多样性。并了解渔民的生产生活情况,帮助渔民解决在禁渔期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争取地方政府在禁渔期将渔民纳入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农村贫困户救助体系,以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实物救济、开辟生产门路等多种措施,妥善解决禁渔期间渔民的生产生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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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自贡市水务系统春季禁渔工作会上,对全市渔业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布置,要求各区县结合“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和春季禁渔工作的开展,对辖区内渔业安全生产进行执法检查。据统计,截至2月1日,全市渔政执法人员已出动120人次,出动检查车辆12辆次;检查江河360余公里、水库42座、渔船480余艘,向渔民发放了渔船安全宣传资料1800余份,并向渔民宣传了渔船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包括禁止用渔业船舶载人、载物,禁止酒后驾船,上船必须穿戴救生衣等。
编辑: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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