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组一行在基层检查
“大爷,你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吗?参加了的;病历牌上反映这3个床都有人住院,怎么没人呢?医生吞吞吐吐,一会说上街赶场去了,一会说马上要办出院.......”这是9月1日上午一早,市新农合监督委员会和市财政、监察、物价、审计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农村合作医疗专项治理督导组来到富顺县富世镇卫生院开展督导检查场景。
是日9时许,督导组马不停蹄地来到富顺县卫生局开展新农合的管理督导检查;11时,督导组又赶到富顺县医院开展检查......。
据了解,此次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项治理督导检查是按照国家、省、市要求,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大新农合监管力度,规范新农合服务,由市卫生局、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物价局联合组织开展的。此前,五部门已专门发文《关于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医疗单位先完成专项治理宣传动员、自查自纠阶段工作。
此次督导检查共分两个组。市人大教科文卫生委员会主任黄平,市政协教科文卫生委员会主任唐跃从1日至3日分别带队在全市开展督导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一是各区县和各医疗机构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二是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规范服务行为情况;三是新农合资源共享金筹资、使用、规范管理情况;四是区县和乡镇新农合经办机榴弹审核把关情况;五是新农合管理和监督情况;六是公示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内容为:是否存在伪造新农合住院病人病历的行为。以新农合的名义,伪造全套病人资料和病人档案,套取新农合基金;二是是否存在冒用新农合参保人员名义住院的行为;三是是否存在虚假延长住院时间的行为。在新农合病人出院后,不办理出院手续,继续让该病人“挂床”,伪造病历、医嘱、住院治疗费用等病人资料和凭证,虚增该病人的医疗费用;四是是否存在伪造诊疗项目及医药费用的行为。在病人住院期间,扩大或伪造病人病情,以虚开诊疗项目或虚假延长诊疗时间培加诊疗费用,虚开病人用药,虚增病人药费;五是是否存在患换诊疗项目及用药处方的行为。将住院病人不在新合报销《目录》范围内的诊疗项目或药品,调换成等额的其他能够报销的项目或药品;六是是否存在坑害农害农行为。给病人开大处方、大检查、不合理检查、滥用抗生素、扩大病人自费药品,增加病人负担。
督导组采取必查和随机抽查的形式,对每个区县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新农合管理中心)进行了必查,抽查了各区县人民医院和部分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共计18个机构、病历100余份、病员150余人,通过听汇报、查阅相关资料、问卷调查、电话追访等方式,对各区县的新农合经办机构资金到位、运行使用、财务管理、基金审计、监督管理以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新农合政策执行、医疗服务规范、收费管理、补偿公示等情况进行全面的督导。督导表明,各区县和各定点医疗机构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进一步改进和规范。
存在问题
一是医疗服务不尽规范。主要表现为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乡镇级机构存在不严格掌握住院指针,住院率过高;部分医疗机构存在“四合理”和医疗文书书写不规范;少数机构存在乱收费行为;二是新农合政策执行不够严格。主要表现为定点机构费用控制较差,普遍增长较快;少数定点机构新农合身份审核把关不够严格;新农合自费用药签字告知制度多数机构不落实;补偿公示特别是村级补偿公示未落实。三是新农合监督管理力度不够。由于新农合服务面广,服务人口多,经办管理机构不健全,特别是乡镇级和市级监管机构未建立,新农合信息网络不健全,加之区县的监督管理人员缺乏,手段单一,对定点机构监督检查的覆盖面不够。同时各定点医疗机构自身监督管理意识不强,处于被接受监管的形式,自动和主动监督意识缺乏,内部的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四是新农合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新农合政策涉及面广,加之农民素质和新农合政策每年调整等因素,农民对新农合补偿政策不了解,特别是对新农合取消家庭帐户实行门诊统筹政策理解不够,互助共济意识缺乏。
(自贡网 记者 熊心权)
编辑:罗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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