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流井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 告
第9号
为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确保全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市外到(返)人员特别是湖北等重点地区及国(境)外到(返)区人员管理服务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主动申报登记
湖北等重点地区及国(境)外到(返)市人员应于到(返)市3天以前向所在单位或村(社区)申报登记,到(返)市途中要做好个人防护,到(返)市后1小时内要向所在单位或村(社区)报告登记。国内除湖北等重点地区外其他市外到(返)人员到(返)市后1小时内要向所在单位或村(社区)报告登记。上述人员的市内亲属或管理服务单位,要及时将相关规定转告其本人,在获知其行程后第一时间主动代为申报登记。
二、纳入信用管理
市外及国(境)外到(返)市人员申报登记情况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对未如实申报登记的,将相关情况通报所在单位和有关方面,并按照国家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在市场准入、招投标、评优评先、融资信贷等领域予以限制。
三、实行失信惩戒
对不按规定申报登记和谎报、瞒报、迟报的,不遵守隔离医学观察措施相关要求的,由其个人承担相应的检测、隔离等费用。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行政责任,造成国家和他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进行有奖举报
广大群众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人员,请及时采取电话、口头、微信等其他方式举报。举报电话(仲权镇:0813-3400026;荣边镇:0813-3160160;飞龙峡镇:0813-3406100;新街:0813-2110148;五星街:0813-2102495;东街:0813-8750111;郭街:0813-2602120;舒坪街道:0813-3231200)。
举报人应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现居住地址等相关情况。工作人员接到举报电话后,应询问清楚,如实记录,并将举报线索及时转交相关镇(街道),镇(街道)要在2小时内办理完毕;情况紧急的应当立即办理。各镇(街道)要严格为线索举报人保密,尊重举报人意愿可受理匿名举报。
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每条给予200元奖励,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形的,奖励最先举报人,奖金在被举报对象所在镇(街道)领取。
本通告由自流井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通告自2020年4月17日起施行。
自流井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4月17日
编辑:马莉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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