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应急委员会
关于将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响应的决定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当前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决定自2020年2月26日0时起,将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响应。
各地要继续按照分区分级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和疫情形势,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控方案,科学防控、精准施策,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四川省应急委员会
2020年2月25日
编辑:范秦龙
四川省应急委员会
关于将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响应的决定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当前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决定自2020年2月26日0时起,将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响应。
各地要继续按照分区分级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和疫情形势,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控方案,科学防控、精准施策,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四川省应急委员会
2020年2月25日
编辑:范秦龙
Copyright © 2006-2022 WWW.ZGM.CN 自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自贡日报社 自贡融合传媒有限公司 主办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汇川路1240号自贡报业大楼 电话:0813-8220769 8220773 邮箱:webmaster@zgm.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90016 蜀ICP备11013724号 网监备案号:自公网监5103000063
涉本网站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0813-8220769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
涉未成年人投诉举报电话:0813-8220770 电子邮箱:wcn@zgm.cn | 涉互联网算法推荐专项举报渠道
涉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13-8220770 | 涉企举报专区
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0813-2988060 电子邮箱:zgsscjgjyjk@163.com
0